12月6日,湖北省孝感市警方对外发布了5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,希望广大网民朋友们,增强辨别意识、不轻信网络谣言,增强法律意识、不传播谣言信息,树立正确网络安全观,理性上网,文明发声,传递正能量,共同守护风清气正网络空间。
案例一:李某某非法经营案
2024年8月,网民李某某(女,36岁)通过互联网编造虚假招聘信息,组织人员利用抖音、快手等各类短视频平台,为主播提供虚假“粉丝”“点赞”“好评”,并通过虚假“刷礼物”为直播间打造人气榜,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。引发网民误解,造成虚假信息传播扩散,影响恶劣。目前,该案李某某等14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案例二:网民刘某某编造“未成年校园霸凌”谣言案
2024年9月,网民刘某某(男,46岁)在未经本人调查、核实的情况下,在微信群中散播当地某中学学生被霸凌的视频,造成虚假信息传播,扰乱公共秩序。刘某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案例三:网民胡某编造“集体投江”谣言案
2024年8月,网民胡某(男,29岁)利用武汉长江文化艺术节热点,在有关微信群内编造并传播“武汉人今天集体投江,抵制延迟退休”的虚假信息,引起恶劣影响,扰乱公共秩序。胡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案例四:网民徐某某编造“徐家河大坝倒了”谣言案
2024年9月,网民丁某(女,51岁)在微信朋友圈、微信群里编造并发布关于当地“徐家河大坝倒了”的虚假信息。相关信息传播扩散后,引起大众恐慌,扰乱公共秩序。徐某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案例五:网民刘某编造“疫情”谣言案
2024年10月,网民刘某(男,34岁)在家用抖音浏览视频内容时,编造并发表关于新冠病毒封控的不实信息,引起大众恐慌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刘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在网上制造和传播谣言必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孝感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告诉极目新闻记者,今年,该局依托公安部“净网2024”专项行动,组织全市公安机关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,及时发现查处借热点舆情事件进行造谣传谣线索,坚决打击整治各类利用网络谣言进行吸粉引流、非法牟利等行为,重拳打击编造虚假险情、灾情、警情等违法犯罪活动。
为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,孝感市公安局启动网上巡查机制,对散布谣言、恶意炒作的人员,第一时间开展核查工作,依法打击处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