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一些网络账号以无中生有、移花接木、翻炒旧闻等方式,编造公共政策、社会民生、突发案事件等领域的谣言,严重误导网民认知,造成公众恐慌,影响社会和谐稳定。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,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,依法严厉打击编造、传播网络谣言违法犯罪行为,维护清朗和谐网络空间环境,公安网安部门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。
江苏公安机关侦办的徐某某拼接“高速公路交通事故55人死亡”网络谣言案。2024年8月,徐某某为博流量、吸引关注,在网上收集挑选过往车祸现场图片,拼接整合成视频后进行发布,配文称“常泸高速公路”“55人死亡”等虚假信息。经核实,该视频图片内容均为拼接生成,涉事地点、伤亡人数等信息均为恶意编造,相关信息被传播扩散后,引起恶劣影响。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徐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,规范个人网上言行,不造谣、不传谣、不信谣。对于编造、故意传播网络谣言者,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,维护网络空间清朗有序。
【行政责任】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,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【刑事责任】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规定,编造虚假的险情、疫情、灾情、警情,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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